上星期整整一個禮拜我都身在Birmingham 陪老公出trip,
依個時候就發生咗花園街四級大火9死34傷既慘劇,
無帶電腦去Birmingham,用PS3上網一邊睇新聞片段一邊流淚,
好心痛好震驚一個自己自小熟悉行經過無數次既地方變成地獄一樣......
依個時候就發生咗花園街四級大火9死34傷既慘劇,
無帶電腦去Birmingham,用PS3上網一邊睇新聞片段一邊流淚,
好心痛好震驚一個自己自小熟悉行經過無數次既地方變成地獄一樣......
記得去年around 依個時候我身在香港,
花園街都發生過一次大火......
(攝於2010年12月7日)
大火過後滿目瘡痍既情境仍然歷歷在目,
尤幸當時並無任何傷亡;
但估唔到唔夠一年會再次發生大火,
今次仲奪去咗9條寶貴人命;
當中一對不幸罹難既夫婦,
原來曾經為V舅父既店裝修......
依場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引起全香港人關注排檔問題既同時,
各方人事持不同意見 + 將責任歸疚喺唔同人身上......
大火過後首先有個無咩腦既抽水議員第一時間出來提議取締或搬遷排檔~
雖然最近周一嶽比人勁插,
不過我好同意佢"現階段無意取締排檔"!
花園街排檔數十年來已經成為一個好有本土特色既市集,
甚至係一個遊客購物點,
我既洋人朋友到香港旅行都會特意去逛逛花園街;
而我從小娘家 + 舖頭都喺花園街附近,
可謂行花園街由細行到大,
對花園街排檔有個情意結......
(我相信好多香港人都同我一樣都有依個情意結!)
若一有事故發生完全唔去考慮其他可行改善方法,
一野就話要取締,特色排檔終有一日會玩完成為港人集體回憶~
搬遷我個人認為亦唔可行,
市集就緊係要"集"埋一齊成行成市咁先做到生意架啦!
將部份排檔搬走"搵另一d更加好既地方去經營",
想藉此減低排檔密度......
香港地少但人越來越多,
何處先係"更加好既地方"? 你叫佢地搬去邊??
(談何容易?)
當然可以搬去闊落山卡啦地方,
不過到時做唔到生意,
你比個30呎 x 40呎既檔位佢地都無用!!
喺提出取締或搬遷排檔之前,
有無考慮過有d檔主真係靠個檔口去搵食養家?
其實今次大火排檔檔主都係苦主受害人,
無理由搵佢地來祭旗!
但話要分兩頭講~
排檔檔主雖然都係受害人,但佢地並非完全無責任!
政府而家研究將梗檔改為朝行晚拆,
不過檔主反對朝行晚拆 + 反建議收檔後"留架不留貨"~
以檔主角度我都認為不留貨過夜既做法當然係最好 -
若每位檔主都會自律既話!
畢竟朝行晚拆若要實行起來,會額外增加檔主開支~
但以我所知梗檔牌其實已經註明檔口不作存貨之用,
經過去年僥倖無人傷亡一役後,
檔主又損失慘重就已經應該自動自覺唔好再留貨過夜啦,
無貨就算有火頭都無野助燃,
後果一定無今次傷亡情況咁嚴重!
發生大火既一段花園街排檔主要係售賣衣褲鞋襪,
一但發生火警衣物依d基本上係最助燃,
再加埋近年勁流行既gel 甲檔喺花園街開到成行成市,
果咋指甲油洗甲水燒起上來火上加油......
留貨過夜喺檔口等同埋伏計時炸彈!
所以今次大火某程度上檔主的確有責任~
至於排檔就認為係警方既責任應要加強巡邏,
檔主亦會夾份請保安通宵巡邏整條花園街;
但無論係癲佬、紏紛尋仇、蓄意縱火......
抑或只係一個煙頭or 天台燒烤殘留火屑都好,
意外根本完全預計唔到會幾時發生!
大吉利是一但再燒起上來,
火勢蔓延得咁快,2個通宵保安或行咇差人又可以做到乜野呢?
一年內2單嚴重火警,失去咗9條寶貴人命,排檔改革勢在必行!
我始終認為 - 本來無一物咁就無野可以燒!!
但既然確保唔到檔主會自律完全唔留貨過夜,
似乎朝行晚拆先係唯一最好既可行方法~
希望後知後覺既政府盡快查出起火原因,
更加要的起心肝認真檢討處理善後問題,
讓花園街排檔喺一個安全既環境下重現熱鬧繁榮,
9條寶貴人命絕對唔可以白白犠牲!
同時希望死者可以安息,
死傷者家人堅強起來,
仍然留醫既傷者可以早日康復~
花園街都發生過一次大火......
(攝於2010年12月7日)
大火過後滿目瘡痍既情境仍然歷歷在目,
尤幸當時並無任何傷亡;
但估唔到唔夠一年會再次發生大火,
今次仲奪去咗9條寶貴人命;
當中一對不幸罹難既夫婦,
原來曾經為V舅父既店裝修......
依場大火造成嚴重傷亡引起全香港人關注排檔問題既同時,
各方人事持不同意見 + 將責任歸疚喺唔同人身上......
大火過後首先有個無咩腦既抽水議員第一時間出來提議取締或搬遷排檔~
雖然最近周一嶽比人勁插,
不過我好同意佢"現階段無意取締排檔"!
花園街排檔數十年來已經成為一個好有本土特色既市集,
甚至係一個遊客購物點,
我既洋人朋友到香港旅行都會特意去逛逛花園街;
而我從小娘家 + 舖頭都喺花園街附近,
可謂行花園街由細行到大,
對花園街排檔有個情意結......
(我相信好多香港人都同我一樣都有依個情意結!)
若一有事故發生完全唔去考慮其他可行改善方法,
一野就話要取締,特色排檔終有一日會玩完成為港人集體回憶~
搬遷我個人認為亦唔可行,
市集就緊係要"集"埋一齊成行成市咁先做到生意架啦!
將部份排檔搬走"搵另一d更加好既地方去經營",
想藉此減低排檔密度......
香港地少但人越來越多,
何處先係"更加好既地方"? 你叫佢地搬去邊??
(談何容易?)
當然可以搬去闊落山卡啦地方,
不過到時做唔到生意,
你比個30呎 x 40呎既檔位佢地都無用!!
喺提出取締或搬遷排檔之前,
有無考慮過有d檔主真係靠個檔口去搵食養家?
其實今次大火排檔檔主都係苦主受害人,
無理由搵佢地來祭旗!
但話要分兩頭講~
排檔檔主雖然都係受害人,但佢地並非完全無責任!
政府而家研究將梗檔改為朝行晚拆,
不過檔主反對朝行晚拆 + 反建議收檔後"留架不留貨"~
以檔主角度我都認為不留貨過夜既做法當然係最好 -
若每位檔主都會自律既話!
畢竟朝行晚拆若要實行起來,會額外增加檔主開支~
但以我所知梗檔牌其實已經註明檔口不作存貨之用,
經過去年僥倖無人傷亡一役後,
檔主又損失慘重就已經應該自動自覺唔好再留貨過夜啦,
無貨就算有火頭都無野助燃,
後果一定無今次傷亡情況咁嚴重!
發生大火既一段花園街排檔主要係售賣衣褲鞋襪,
一但發生火警衣物依d基本上係最助燃,
再加埋近年勁流行既gel 甲檔喺花園街開到成行成市,
果咋指甲油洗甲水燒起上來火上加油......
留貨過夜喺檔口等同埋伏計時炸彈!
所以今次大火某程度上檔主的確有責任~
至於排檔就認為係警方既責任應要加強巡邏,
檔主亦會夾份請保安通宵巡邏整條花園街;
但無論係癲佬、紏紛尋仇、蓄意縱火......
抑或只係一個煙頭or 天台燒烤殘留火屑都好,
意外根本完全預計唔到會幾時發生!
大吉利是一但再燒起上來,
火勢蔓延得咁快,2個通宵保安或行咇差人又可以做到乜野呢?
一年內2單嚴重火警,失去咗9條寶貴人命,排檔改革勢在必行!
我始終認為 - 本來無一物咁就無野可以燒!!
但既然確保唔到檔主會自律完全唔留貨過夜,
似乎朝行晚拆先係唯一最好既可行方法~
希望後知後覺既政府盡快查出起火原因,
更加要的起心肝認真檢討處理善後問題,
讓花園街排檔喺一個安全既環境下重現熱鬧繁榮,
9條寶貴人命絕對唔可以白白犠牲!
同時希望死者可以安息,
死傷者家人堅強起來,
仍然留醫既傷者可以早日康復~
昨日經過...都仲封住咗呀....死咁多人真係好唔安樂...見佢哋仲夠多爭執...更唔舒服....點解攪成咁都唔合作防止同樣嘅慘劇呢?...我都覺得朝行晚拆喺呢刻最好嘅方法....起碼附近嘅居民唔使再咁担驚受怕吖... ~.~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4:36:48]因為好不幸地人性始終係自私既......V媽媽認識一位排檔牌主,佢話以前檔檔檔主都好守規矩,根本唔會有咁嚴重意外發生! 不過而家大部份牌主上哂岸,將檔租比人,但果咋人又再租上租,個個貪方便話知你......依個就係政府監管得唔夠既責任!!
星期日同亞仔去v媽媽到買魚時,亞仔都問點解啲樓黑哂?
回覆刪除我話比佢知火燭,亞仔都話好慘,5歲人仔都知好慘,唔開心!
[版主回覆12/07/2011 04:27:21]揀唔揀得啱呀? 下次撻我個朵叫V媽媽計妳平d吖~ ^^
其實我初中時都經歷過火燭,雖然平安無事,但果種猶有餘悸既感覺會丟淡但唔會磨滅.....
2次都係農曆年前添!!!!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4:23:23]係聖誕前啊! 舊年果次係12月頭~
各方矛頭直指排檔,而忽略左兩旁大厦的潛健問題, ( 湯) 房問題嚴重,(湯)房起到上天台,前後樓梯堆滿雜物,逃生無門,电力装置老化,易短路,毫無消防設備.如果政府唔正視,這些不幸事件將會重覆.
回覆刪除安全的排檔,有賴政府的規劃,希望政府唔好斬腳指避沙蟲.
人命係可貴的.
[版主回覆12/07/2011 04:22:53]咁我覺得要改革都要逐步進行既,暫時當務之急都係要先解決排檔問題,尤其我地有個唔多能幹既政府,一下子炒埋一碟咪盞搞到唔湯唔水....況且劏房 + 舊樓種種問題源頭非一朝一夕,當中牵涉好多其他社會問題,要解決都唔係立時三刻做得到。
劏房 + 舊樓種種問題源頭非一朝一夕,要解決都唔係立時三刻做得到。
[版主回覆12/07/2011 04:18:58]咁我覺得要改革都要逐步進行既,尤其我地有個唔多能幹既政府......劏房 + 舊樓種種問題源頭非一朝一夕,要解決都唔係立時三刻做得到。
這篇文一路睇一路眼濕濕....我亦非常認同V女睇法...意外嘅野無人想發生...不幸發生了...各方都有責任去處理跟後的問題...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4:07:32]不幸已經發生咗,但現時最重要唔係問責,而係要盡快制定有效措施避免意外再發生~
唉~ 一諗到9條寶貴人命就好心酸,好唔開心!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4:04:37]上次大火都燒得好犀利但無人傷亡; 估唔到今次會咁多人傷亡.....='(
我都覺得朝行晚拆係最好既方案,廟街同女人行既檔主都可以做到,花園街冇理由唔得啫!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4:01:53]其實若一定要實行當然無話唔得! 不過我覺得都應該要站喺檔主立場方面唸吓,其實花園街同女人街 + 廟街既檔,檔口大小、賣既貨甚至檔主收入都有d唔同,作為檔主當然唔想突然有額外支出啦~ 所以其實唔係得唔得既問題,而係肯唔肯既問題......
朝行晚拆最好...冇野就冇得燒...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3:47:09]其實如果檔主真係嚴守自律的話,唔留貨過夜已經足夠~ 不過難保事件過一段時間丟淡後又會有檔主留貨,自私 + 貪方便人之常情,遲吓又一定會有一部份人唔自律,人命關天搏唔過!!
V 女依遍blog 好鬼正氣, 十足好似D時事評論員發表的一樣......妳的講法我都十分同意呀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2/07/2011 03:43:09]靜兄~ 好耐無見! ^^ 以上只係小妹作為市民大眾對事件既睇法,有點不吐不快呢~
yes, i grew up in that area too. It is such a sad story. May those people rest in peace, May all the victims get well soon.
回覆刪除呢單野我今日下午先接到﹐我了解大概內容後即刻呆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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